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一、开户籍证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询问:
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二、办理户籍证明需要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