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城市都有公租房,通常满足条件的家庭是可以申请的,为此,大家需要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那么公租房新政策有哪些?
一、公租房新政策有哪些
1、人均月收入低于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2、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有其严格的计算公式——补贴额度计算公式:货币化补贴额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申请人口×补贴系数。
3、根据新政策,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4、补贴系数根据收入不同也有所不同: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持有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至2.5倍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9;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2.5至4倍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5。
5、补贴面积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按30平方米/人。
二、国家对公租房有哪些新政策
1、公租建设用地和公租建成后,占地面积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宅项目中辅助公营住宅建设,根据政府部门发行的相关材料,公营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以免除建设,管理与公营住宅相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宅项目中辅助公营住宅建设,根据政府部门发行的相关材料,公营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以免除建设,管理与公营住宅相关的印花税。
3、向公租经营管理机构购买住宅作为公租,免除权利税、印花税的公租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印花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捐赠住宅作为公营住宅,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他住宅经营收入应单独计算,不单独计算的,不得免除营业税、房地产税优惠政策。
7、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营住宅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营住宅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建设保险[2010]87号文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的公营住宅。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